【當事人因年輕誤蹈法網,成為犯罪集團共犯,被檢察官提起詐欺、偽造文書及組織犯罪條例之共犯公訴,經本所律師努力,終始當事人獲判三年緩刑。】 Post author:vanness Post published:2023 年 10 月 20 日 Post category:成功案例 Post comments:0 Comments 當事人為一在校學生一時失慮,誤蹈法網,冒用公務員名義,擔任詐欺集團之車手,向被害詐取新台幣上百萬元,並因此獲得報酬三萬元,被檢察官查獲後,深感悔意,並願意和解滿經本所律師努力,終獲法院同意判決三年緩刑在案,挽救年輕學子前途。】 You Might Also Like 【當事人為監護宣告事件委任本所,終獲一至三審全勝並順利取得監護權】 2023 年 10 月 20 日 【當事人為一企業負責人,以經營玩具為業,然其所販售之玩具中被迪士尼公司提告違反商標法,經本所努力說明,終獲檢察官為不起訴在案。】 2023 年 10 月 20 日 【當事人黃OO於桃園地區有未經保存登記房舍一棟,遭他人無權占有,來求助本所,經本所努力後,法院判決要求對方遷出,並賠償五年租金。】 2023 年 10 月 20 日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CommentEnter your name or username to comment Enter your email address to comment Enter your website URL (optional)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、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,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