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法律專欄【當事人因指稱檢方偽造文書而遭控誣告,經起訴後委任本所終獲無罪判決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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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專欄

【當事人因指稱檢方偽造文書而遭控誣告,經起訴後委任本所終獲無罪判決】

本所客戶案件範例( ※註:案件範例的所有日期皆為新增日期而非案件日期)

本所當事人高○○因對檢察官及檢察事務官涉犯誣告罪嫌,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,嗣高○○委任本所為其辯護人,在本所律師團隊沙盤推演、擬定專業訴訟策略並積極努力爭取之下,最終成功說服法院認定高○○不具備主觀犯意,從而對其諭知無罪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