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當事人遭控訴行政處分有瑕疵,然經過本所條理分明之答辯後,最終法院判決原告主張全面駁回】 Post author:vanness Post published:2023 年 10 月 20 日 Post category:成功案例 Post comments:0 Comments 本所當事人OOO遭指控,其行政處分因違反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,且原處分引據之相關事證有欠完備性,具有判斷瑕疵之違法,然在委任本所後,本所律師團對透過沙盤推演擬定專業訴訟策略,最終,成功說服法院判決我方當事人之行政處分認事用法並無違誤,從而駁回原告之訴。 You Might Also Like 【當事人黃OO於桃園地區有未經保存登記房舍一棟,遭他人無權占有,來求助本所,經本所努力後,法院判決要求對方遷出,並賠償五年租金。】 2023 年 10 月 20 日 【劉OO因貿然前行而追撞本所當事人所騎乘機車,致本所當事人人車倒地受傷,原本僅獲賠償新台幣一萬五千元,經本所努力後,終獲賠償新臺幣二百二十餘萬元。】 2023 年 10 月 20 日 【當事人為一企業負責人,以經營玩具為業,然其所販售之玩具中被迪士尼公司提告違反商標法,經本所努力說明,終獲檢察官為不起訴在案。】 2023 年 10 月 20 日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CommentEnter your name or username to comment Enter your email address to comment Enter your website URL (optional)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、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,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。